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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埃德兰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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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九米?”士兵点点头。吞天蟒有九米长,他倒是不稀奇,但野猪实令人吃惊。他活了一辈子,禽兽杀了无数,但这么大的怪物,用一只手完全能数得过来。

    如此巨大的野猪,无疑是个坏兆头。据他所知,灰地山脉从古代就是人类的猎场,如今很难有那种巨大的动物了。他二十岁的时候,有幸见到过一只长有七米的雄巨颌猪,被他哥哥卢斯当场击杀。那么大的家伙要是往城门上撞,后果简直不堪设想。这种巨兽一般都是成双成对出没,如果够巧的话,那年他哥哥徒手格杀的应该是它的配偶。

    “洪神慈悲啊,灰地山脉还有这种大家伙…从我二十岁到现在,这还是第一次听说。”灰地森林向来被认为是最安全的地方,所以昨天他才选择去侦查黯水湾和北归林地。黯水湾只是一片狭长的内海,传说在叠古纪元曾是人类和巨人的战场。

    这些年光怪陆离的传说倒是不少,总有士兵说那个地方邪门,应该有潜伏起来的巨兽。而事实上根本没有巨兽,只有那些藏在泥巴里的大蜥蜴,或者是鳄龙。想到昨天安德烈被雾里的鳄龙袭击而死,他心痛不已。在迷雾里,如何能看得清敌人?安德烈是位英勇的战士,但也为自己的愚钝而死去。

    野兽从古至今一直是人类的天敌,人类虽拥有战争的主导权,但死亡却是在所难免的。

    埃德兰肃穆地问道:“伤亡情况怎样?”

    “共有七人受伤,无一人死亡,大人。”

    “无人伤亡?带队的是谁?”

    “是东郡大队的指挥官,凯尔特·博罗队长,大人。”

    铁鸦领主笑了笑,说道:“真的假的?是凯尔特那个醉鬼?我倒是挺好奇,你们是如何抓到它的。难道是把壶子里的酒倒进小溪里,把一只九米长的大怪物灌醉了吗?”

    “大人,我们很走运,”士兵尴尬的挠了挠下巴,“那只大野猪是头母的,正临生产,肚子里还有崽哩。起初我们都很害怕,但博罗队长坚持下令把弓车都推上来,他对我们说:‘快看,这头小猪迷路了,我们来帮帮它’,然后就下令放箭;差不多几十根都射出去以后,就不动了。大伙准备把肉先剁开,不然跟一座小山似的,没法儿运走。可是刚爬上去,那东西竟然又动了几下,因此撞伤了咱们几个弟兄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胜之不武。它只是想把孩子生下来。”领主叹了口气,“随母猪下生的幼崽共有几头?”

    “总共有十一头,大人,但都是死胎。”

    它要死了,但孩子在腹中却没有降生,哪怕这只动物是以母亲的身份,用尽了她最后的力气。创世神是仁慈的,祂没有把生命从子宫赐予出去;祂知道,它们如果活着,还是会成为人类的食物。对于食物来说,这样的结果或许最好。

    “不过,其中有一头好像还能动,后来被大伙用矛刺死了…”

    “传令下去,“公爵打断了士兵的话,跳下黑锋的背,拍拍它的脖子,“今天可是勇士节,饭前祷告绝不能少,有谁不专心念祷词,就去营楼门口给我啃剩面包。”

    埃德兰向来是个恩怨分明,注重品德和道义的人。这一点他从未改变,哪怕是面对将要成为口粮的动物,在其凄绝嚎鸣,欲做困兽之斗时,也会勾起他的敬畏之情。

    “挑出五只最干净的,然后洗好送到王宫的厨楼,晚上三位领主跟家眷会在皇堡用餐。嗯,再挑出一只,均分后送到七名负伤士兵的家中,尤其是第五队卫队长安德烈的家。”昨天殉职了两名士兵,一名卫队长,一名中士。那名中士个是孤儿,没有家室,因此没有恤金。埃德兰沉吟着,“哦对了,让你们的酒鬼队长自己留下半只,剩下半只留给我;剩下三只,晚宴的时候下锅。告诉营堡里的厨子,要是谁偷偷留下一条肉,我就赏他一根母猪的肋骨,然后让他当着我的面儿嚼掉。”

    今天是个理应开心的日子,但安德烈的死,让他心情变得很烦躁。黯水湾,成了他心头之梗。他临时决定让几个随行的人去侦查,还以为那些烂泥滩子堆寸草不生,别说是鳄龙就连蛇都没有几条,竟成了他最忠实部下的送葬之地。究竟是迷雾里的东西啊,安德烈不应深入迷雾。每名士兵活着的时候都做好了这样的准备,回归大地时,他们留下的只有对来世的期待。

    “遵命,大人。”

    士兵从爵士的手中接过领主递来的缰绳,但没敢立刻挪步。黑锋深邃的眼睛正盯着他,不寒而栗。它的目光给人的感受,完全不像是一匹马,更像是人。他睁大眼睛,慢慢移动着,好像是在征求这头骄傲野兽的同意,直到它动了蹄子,才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狮心堡的南边有些狭长,北边则与大部分建筑一样圆润。城剁上古老的墙道覆遍整个城堡,它们修建于不同的朝代,就像捆在野兽身上的绳子。西边的古城堡大部分已经废弃,到了最热的天,里面总是散发着下水道的臭味儿,平时也闻得出来。埃德兰津了津鼻子,绕过巨大的石屏,径直往议事大厅走去。

    这些宫门镀满黄金,处处彰示着属于皇室的尊贵。越是精美的物件,多数都镌刻着图案,大多数都跟狮子有关。议事厅圆顶上面的图案略显不同,但不难看出也是只狮子,不过长了一对翅膀。其年代久远,已不再栩栩如生。

    每天这个时候,国王都会跟大祭司一起下水土棋。卡伦三世今年四十有二,大祭司比他年长三岁。国王少年时还称得上英俊,但如今只是个年过四十的胖子;大祭司弥赛也好不了多少,像个女人,但却是个又老又胖的女人。埃德兰一直觉得,他们两者的区别在于:国王的肚子像猪肚子,大祭司的屁股像猪屁股。这屋里坐着两个艾瑞卡萨最尊贵的两个人,同时也是最胖的两个。埃德温心想,幸亏王后不在,否则就是三个。

    卡伦还未登基时,与埃德兰曾是从小到大的玩伴。那会儿铁鸦军的领主还是卢斯·瑞文,他的同龄二哥。直到瑞文家的男人除了他以外都死光了,埃德兰跟着披上了他大哥、二哥、父亲都穿过的披风。至于大祭司,卡伦还不是卡伦三世的时候,他还是个英俊偏偏的神仆,而上一任大祭司正巧是个爱好龙阳的老人。

    艾瑞卡萨与诸国相同,都是圣地忠诚的仆人。卡德勒斯圣庙,就是圣地的代名词之一。王庭统治着国家,圣庙则控制秩序;国王辖令百姓,祭司掌握知识。祭司既是国王的顾问,也有权否定国王的所作所为。国王与祭司若不能统一意见,就要等待飞鸟渡过迷雾海——圣地自会传达他们的裁决。

    圣地,是创世神的故乡,亦是文明的发源地。在古老的洪荒年代,那里的智者将知识传递到人间,引导人类拜向女神的光辉,以其恩泽披覆众生。

    “今晚你可以大饱口福了,陛下。”埃德兰象征性的鞠了个躬,他完全没有礼仪可言,也不需要,“东郡大队的士兵抓到了一头大型野猪,还有刚诞下的猪崽。”

    他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,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,一饮而尽。大祭司弥赛不爽地盯着他咕噜的喉咙,却不敢张嘴说话。

    “感谢公爵大人的赏赐,今晚开饭前我会好好祷告的,”卡伦三世腔调尖锐,看都没看埃德兰一眼。紧接着,金胡子下的大嘴唇动了动。

    “另外,帮我告诉那些蠢厨子,屁股上有刀疤的那只我不要,那可怜的猪是被你们的矛扎死的。我可亲眼见过他们拿长矛杀死大蚯蚓,绿油油的那种。想想吧,老乌鸦才吃虫子。”国王比将军更关心食材。埃德兰还没起床的时候,他就得到了大野猪肚子里还有十多只小乳猪的消息。吃完早膳,就立即喊来了大祭司,二人在议事厅里等半天了。对于这种“国家大事”,这二位向来一拍即合。

    勇士节是分予肉食盛宴的节日。在这天,上到国王主祭,下到黎民百姓,全都能分享到鲜美的野味。对于卡伦跟弥赛来说,这种日子每天都在过,但今天可是全城的人陪着他们两个过。

    “您不说我还没发现,您这么注意卫生,陛下。”埃德兰忍住笑意,示意自己干了这杯酒,把被子放回原处,并向弥赛点了点头。弥赛跟着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卡伦拎起肚子又放下,严肃地说:“我向来很注意生活细节,爵士。”

    “骗子。”弥赛吸引了其他两个人的目光,仍若无其事的盯着棋盘。

    “哦对了,埃德兰,”卡伦似乎想到了什么,连忙转移了话题,“我打算把南郊那一大片空地弄成个酒馆街。”

    “酒馆街?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,可是南郊有什么空地吗?我就住在南集,怎么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当然不知道,你住的地方比那边儿还吓人,”他手指戳了戳西侧,然后又把目光投向弥赛“他不知道,你总该知道,那种了一大堆血海花,你想起来没?就在靠近海岸的位置。”

    “…我想起来了,那是全城最荒凉的地方,从古至今。”埃德兰一拍额头。

    “是啊,没人乐意挨着大海,晚上又冷又潮。不过那儿要是弄一条长长的酒街,你想想…”

    “那儿是一片海血花田。你是要铲了那些花吗?我劝你最好三思,陛下。”大祭司突然插话,声音也变得很严肃,“那些花是真神赐予我们的礼物,要是没有它们,洪神就会将灾难降临到我们的头上。”

    弥赛与卡伦相同,物欲极为旺盛,生活追求奢华与享受,食物追求丰盛和充足。题遇是非之时,这位大祭司往往对信仰更为坚定,他的一生,也都选择奉献给女神娜拉亚。

    “对!”每次弥赛露出这种神叨叨的表情,卡伦都会敲桌子,“我要一把火把那些草堆都烧光,洪神慈悲,让他赶紧发大水淹死我吧!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儿戏!神庙学殿有清楚记载…”

    卡伦有些烦了,烦他的信仰,烦他的唠叨,尽管没了这些他们相处的一直很好。“算了吧,老神棍,圣地觉得全世界人都是傻瓜,才能想出这种忽悠人的鬼话。鲜花能拯救世界?水盆里能跳出魔鬼?省省吧,我可不相信那一套。”

    “凡人所为,皆出于神之授意。人若铸下大错,则难以被宽恕,从而被神惩罚,君王亦在此列…”

    “难道被老头子玩屁股也是神的授意吗?”卡伦嗤之以鼻,这对他们三个都不是秘密,他每次拿出来挖苦弥赛,弥赛都默不作声。但这次不同,弥赛口气坚定,他觉得这片花草事关神意,神意不可亵渎。

    “所以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,”他默默注视着国王的眼睛,“人们犯下错行之前,都不知道自己要造就罪孽。南郊的海血花生长了几千年,自是神意之一。神让它们生长,它们就会生长;让它们灭亡,自然也需要神的授意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弥赛,别再跟我说你的神了,他比我老爸知道的都多。”卡伦不管祭司的唠叨,继续说道:“告诉你,我还是王子的时候,曾经去过波里斯,夏娜人管那儿叫‘圣城’。知道那边儿是什么样吗?夏娜人挖了一条围绕整个城市的大沟,将海水灌入其中。”

    埃德兰继续打哈哈,说道:“他们可能爱吃海水种出来的菜,我感觉味道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去你的海菜,埃德兰。那时我听雷蒙顿的王子说,他们的城市从未被野兽攻击过,因为野兽惧怕洪神,所以从不靠近大海。他们让海水包围了城市,”他在水土棋盘的中间放上了一枚棋子。“所以才那么安全,可不是什么花花草草的功劳,老伙计。”

    “波里斯是古国时代的贵族,他们的城市有三十米高的城墙,那是创世以来最完美的建筑。足以抵抗传说中的海啸。他们的庙宇,要比我们十倍之大。”众所周知,大海是没有波澜的。传说,洪神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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